修平科技大學113學年度人事評議委員會選任委員選舉

 


教職員工代碼:

身份證後四碼:

每人一票,投票後即無法更改。

投票日113年6月25日、26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。

人事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

1.  每位投票人僅能圈選一位。

2.  依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第16條載明:任一性別委員應佔委員總數1/3以上。

3.  女性委員在投票後未達法定人數時,依投票票數高低排序,為達女性委員法定人數,得排除已當選男性委員。票數相同者,以抽籤決定之。

4.  當選者若112學年度之考核為乙等者,取消其當選資格,由次高票者遞補之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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